年满二十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2025-05-21 10:32

亦名:十事能忍方堪受具、沙弥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含注戒本·九十单提法:“佛言,若年未满二十,不堪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、蚊虻毒虫;及以恶言、若身苦痛,不能堪忍;又不堪持戒,及以一食。若满二十,堪忍如上众苦事。”(含注戒本卷中·二四·一一)

行宗记·释九十单提法:“总有十事,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为六,蚊虻等为七,恶言痛苦为八,持戒为九,一食为十。能忍此十,方堪受具。”(戒疏记卷一五·三二·一)

上一篇:年满二十 下一篇:床上礼佛开湿处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摄僧戒场结界羯磨
说戒中广教先说略教后说
嫌骂正拜人倩人
实法宗
饮虫水戒缘起
食存五观口口缘之
心念五人开作七事
雨衣尺量
大淫戒阙缘
众学篇制意
行事钞诸部别行篇第三十
世出世间因果
出家五众位尊所由
行事钞讣请设则篇第二十三
乞缕使非亲织师戒制意
迦絺那衣受衣人
自言治缘起
波逸提
八敬法列相及敬之次第
出佛色身血得逆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