式叉摩那法制意

2025-05-21 10:31

子题:十八童女二岁学戒、小年曾嫁十岁与六法、六法练心、二年练身

行事钞·尼众别行篇:“式叉摩那法。此云学法女,不别得戒也,先以立志六法练心为受缘。四分,十八童女二岁学戒。又云,小年曾嫁年十岁者与六法。萨婆多,年十二得受具者,为夫家所使,任忍众苦,加厌本事。僧祇亦同。十诵中,者,练心也,试看大戒受缘;者,练身也,可知有胎无胎。广文如彼。故文中尽形,为法故;二岁堪受,无胎故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释中,初科。四分,通示二位;续引论律,别明开小。十诵,明制法之意。心须法练;身假时知。身净则可息讥疑;心固则方堪受道。适机立教,其在兹焉。”(事钞记卷四二·二七·二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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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
律海
如来知时故不证他犯
同羯磨后悔戒犯缘
偷兰遮前后不定
佛诃犯戒者言痴人意
不知教者毁伤戒律
食前后入聚落白法
衣缠颈白衣舍戒开缘
与不恭敬人说法戒缘起
沙弥十戒相
略教行法
残宿内宿一异
尼不作本法直从僧受得戒得罪
律宗所诠唯持犯
如来相好以戒为本
同羯磨后悔戒制意
偷兰遮
佛观三世佛制戒
不痴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