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八事成重戒犯相

2025-05-21 10:22

亦名:八事成重戒犯相

行事钞·尼众别行篇:“八事:一、捉手者,乃至腕。以后是重。二、捉衣者,身上衣。三、入屏处者,谓离伴见闻处。四、屏处立、语、行等三事亦尔。七、身相倚者,二身相及。八、共期者,共行淫处。若尼男俱染,犯上七事,七偷兰。若不忏,犯八事,波罗夷。准此,犯八捉手不成重。若一男犯八、一时犯八、八年犯八、八男成八,但成八重,亦无次第,僧祇如此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料简有三:一男、八男,谓人同异;一时、八年,明时远近;无次第者,犯通前后。”(事钞记卷四二·一六·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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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王宫门戒开缘
屏听四诤戒但闻便犯
三衣须随身
诃责羯磨所被不得至四人
一心行道勿念衣食
止持制门中制止事法
受具戒不应暗时受
行事钞尼众别行篇第二十九
尼说戒请法仪
同羯磨后悔戒缘起
过量覆疮衣戒缘起
残宿内宿一异
三衣补治法
出家道众如法通食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
三事验三道
劝犯足食戒犯缘
四诤十八品
系头物
第四佛略教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