振手食戒开缘

2025-05-21 10:27

含注戒本·百众学法:“不犯者,有病;或食中有草有虫;或手有不净振去之;或有未受食,手触而污,手振去之。”(含注戒本卷下·一一·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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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众食戒约食处成众辨犯
摄僧有场大界先结戒场后结大界
亡物重单嘱授
别众食戒释名
摄僧自然界
三衣正从
摄衣界
沙弥同受请
略教相
众主谏将被罚
畜钱宝开制
涅槃僧
略教七佛所说年数
戒善
羯磨十缘第十答所成法
须臾
足食戒制意
净施有二
钵量如非
戒经王海月佛四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