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处治法

2025-05-21 10:27

亦名:拾遗处治法、遗落物处治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若见遗衣物者,当唱令之;无主者,悬高显处,令人见。若来取,问何处失,答相应者与。无来者,停三月已,若塔园中得者,作塔用;僧园中得者,四方僧用。若贵价物金宝等,不得显露处;屏看相已,有认相应,对多人前与。教令受三归,语云,佛不制戒者,眼看不可得。无人来者,停至三年,如上处所当界用之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一○)

上一篇:捉宝戒拾遗制聚落开旷路 下一篇:捉宝戒拾遗开自捉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老弟子事师法
檀越施衣二时
现前常住僧物
瞿昙
摄僧大界中别界
[帛*系]作卧具大乘极制
三归受法后结归意
受具戒法立和尚有无
出家人修出离业
五部
露身白衣舍戒开缘
过量覆疮衣戒制意
说法当?‥机慰问
翻净中体净不须翻
檀越施衣三种现前
王大价衣
瞻视病比丘法
摄僧大界不失相六种
布萨钱听受
三归受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