捉宝戒拾遗处治法

2025-05-21 10:27

亦名:拾遗处治法、遗落物处治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若见遗衣物者,当唱令之;无主者,悬高显处,令人见。若来取,问何处失,答相应者与。无来者,停三月已,若塔园中得者,作塔用;僧园中得者,四方僧用。若贵价物金宝等,不得显露处;屏看相已,有认相应,对多人前与。教令受三归,语云,佛不制戒者,眼看不可得。无人来者,停至三年,如上处所当界用之。”(事钞记卷二五·二一·一○)

上一篇:捉宝戒拾遗制聚落开旷路 下一篇:捉宝戒拾遗开自捉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别持犯
亡物瞻病赏劳七众得否
不受食戒释名
非时食戒开缘
遮戒
行事钞标宗显德篇第一
自恣
毗尼依大慈等流说
畜七日药过限戒释名
破戒比丘受持戒者礼拜得八轻法
安居受日随缘长短
广教八篇次第列意
大盗戒犯缘不列方便
受尼赞食戒犯缘
别人之法亦名羯磨
亡物盆器作具轻重
不受食戒能受人
非时食戒释名相
遮性等持
行事钞文义决通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