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居受日十八缘

2025-05-21 10:24

亦名:受日十八缘

羯磨疏·诸众安居篇:“四分缘中十八不同,十四是檀越,余者佛法僧事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十八缘者:一、大臣夺僧供养白王,二、求同诵经人,三、大臣凿渠白王,四、檀越请布施,五、比丘请忏残,六、尼请忏残,七、式叉请忏悔受戒,八、沙弥沙弥尼请受戒,九、无信大臣欲见,十、有信大臣欲见,十一、不信父母欲见,十二、有信父母欲见,十三、母请,十四、父请,十五、兄弟姊妹亲里知识请此有三种,十六、为求衣钵,十七、虑僧破故去,十八、为和僧故去。自第四至第十五中三,共十四缘,并为檀越,余皆三宝,可见。”(业疏记卷二○·三一·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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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像造立缘起
不揲坐具戒开缘
长物五种
行筹缘起
自恣无缘不开略说
污家摈谤违谏戒释名
畜长衣过限戒制意
止持制门中制止事法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缘起
式叉摩那体同沙弥尼无别戒体
天须菩提
受请观食法
依止开无师时节
佛像造立前代近真后世失法
不揲坐具戒释名
钱有八种
行业卑
自恣法三种
污家摈谤违谏戒缘起
畜长衣过限戒八门不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