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居受日十八缘

2025-05-21 10:24

亦名:受日十八缘

羯磨疏·诸众安居篇:“四分缘中十八不同,十四是檀越,余者佛法僧事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十八缘者:一、大臣夺僧供养白王,二、求同诵经人,三、大臣凿渠白王,四、檀越请布施,五、比丘请忏残,六、尼请忏残,七、式叉请忏悔受戒,八、沙弥沙弥尼请受戒,九、无信大臣欲见,十、有信大臣欲见,十一、不信父母欲见,十二、有信父母欲见,十三、母请,十四、父请,十五、兄弟姊妹亲里知识请此有三种,十六、为求衣钵,十七、虑僧破故去,十八、为和僧故去。自第四至第十五中三,共十四缘,并为檀越,余皆三宝,可见。”(业疏记卷二○·三一·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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止持制门中制作事法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犯缘
式叉摩那随行异同
天通
受请行食法
依止羯磨
佛不秉羯磨受戒
不揲坐具戒缘起
钱宝受取法
行根面首
自恣时节
污家摈谤违谏戒犯缘
畜长衣戒为先迦絺那衣缘后开
止持分二种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制圣为遮凡
式叉摩那法制意
大圣为道制戒本非世福
受请至请家法
依止法开缘
佛不灭度半月一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