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处决定应作

2025-05-21 09:29

【五处决定应作】 p0281

显扬八卷九页云:定作者:谓诸菩萨、于五种处,决定应作。若不作者;必不堪任证于无上正等菩提。云何为五?一、发菩提心。二、于诸有情,起于怜愍。三、勇猛精勤。四、于五明处,方便修习。五、心无厌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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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分修作意
表色
于怨害有情所修无常想
非随业转法
利养悭
销融
诸有为相
烦恼与诸受相应
见道亦名无相
本性住种
色处法处建立别名因缘
有相毗钵舍那
正知修习
离虚妄语妙行
缘五事境舍恶分别
生圆满
四行了集谛相
日出
化生顿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