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书

2025-05-21 05:03

《敕修清规·尊宿迁化》云:“有官员、檀越、诸山、法眷遗书,即当遣送。”

遗书、邻封、法眷、可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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殿钟
粥街坊
烧香侍者
嗣法拈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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纸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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菖蒲茶
粥罢钟
上肩、下肩
四寮
斋前鸣器
长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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嗣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