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书

2025-05-21 05:03

《敕修清规·尊宿迁化》云:“有官员、檀越、诸山、法眷遗书,即当遣送。”

遗书、邻封、法眷、可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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珍重
撑天柱
众寮香炉
省行堂
宿夜
典客
招宝七郎
长板
众寮外板
上肩、下肩
四寮
殿钟
斋僧
长生钱
粥街坊
烧香侍者
嗣法拈香
东司
珍羞
臣僚拈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