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书

2025-05-21 05:03

《敕修清规·尊宿迁化》云:“有官员、檀越、诸山、法眷遗书,即当遣送。”

遗书、邻封、法眷、可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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堂外香几
揖大众香
椸架
行香
方丈和尚
汤头
座前
引请阇梨
廨院主
回向
法座
檀越
坐参牌
揖大众茶
行堂主
估衣
方丈版
受业院
坐夏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