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六年卧具戒释名

2025-05-21 02:08

子题:六年卧具、卧具定是三衣总名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多论云,六年卧具者,正三衣也。若得羯磨,减六年作;其内更不得乞索作三衣。反照前通,奄如合契。又僧祇云,老病比丘,持毡僧伽梨未满六年,不得更作。故知卧具之目定是三衣总名,不须惑也。故开通中如三衣戒;若是卧物,本无离罪,何须僧法?”行宗记释云:“定名中有二,初引多论。名相两显,不容妄执。其内谓六年限内;若非得法,不许故作。反下,准决。前通,即上三戒定名等文。奄,忽也。如合契者,谓如世中合同契书,喻其不差也。次引僧祇中,缘如前引。故下,准后开通,即不犯文。如三衣戒,谓同前离衣,并开僧听;显是三衣,审非被褥,此由当时坚执不从;故此诸文重重点示耳。”(戒疏记卷一一·七○·一三)

上一篇:减六年卧具戒缘起 下一篇:减六年卧具戒开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遮不至白衣家法并解
行事钞持犯方轨篇第十五
腻手捉饮器戒缘起
欲清净
界别有三
破寺恶报
安居受日约事长短
度减年受具戒开数胎中月等
三衣功用
受学家食戒缘起
出家须舍利
亡物对首分法
不受食戒所受食
非时食戒定时节
违谏五戒谏同罪别
行事钞忏六聚法篇第十六
脱脚床
欲法开缘
用虫水戒开缘
破内外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