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相

2026-04-21 07:18

亦名:无主房戒犯相

含注戒本·十三僧残法:“若彼作房,于妨难二处者,二突吉罗。不处分,过量,二僧残。互相有无者,随其所犯。若使他作,成犯亦尔。为他作成者,二偷兰,二吉罗。若以绳絣地作,受教者,过量作者,犯残。不还报,又不问彼,并犯吉罗。比丘尼偷兰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二·七)

上一篇: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指授是非 下一篇: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受请行食法
二顺从
四依法制意
忏僧残波利婆沙界内见僧法
阳焰
受具戒前问遮难意
摄僧戒场唱相法
兜罗贮蓐戒制意
双持双犯单持只犯
阿罗汉
竖义者
不用意受食戒释名
谛听善思念之
食家强坐戒缘起
比丘多乞命终作肉骆驼山
遮性二戒急缓之义
说欲不障道违僧谏戒制意
迦叶论法毗尼白
击擽他戒犯相
受请至请家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