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相

2026-04-21 07:18

亦名:无主房戒犯相

含注戒本·十三僧残法:“若彼作房,于妨难二处者,二突吉罗。不处分,过量,二僧残。互相有无者,随其所犯。若使他作,成犯亦尔。为他作成者,二偷兰,二吉罗。若以绳絣地作,受教者,过量作者,犯残。不还报,又不问彼,并犯吉罗。比丘尼偷兰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二·七)

上一篇: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指授是非 下一篇: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犯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畜长衣过限戒犯缘
止持制门二位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释名
弟子
太一山
受随二作
依止阿阇梨五事
佛像造立缘起
不揲坐具戒开缘
行筹缘起
污家摈谤违谏戒释名
畜长衣过限戒制意
止持制门中制止事法
实得道向白衣说戒缘起
式叉摩那体同沙弥尼无别戒体
天须菩提
受请观食法
依止开无师时节
佛像造立前代近真后世失法
不揲坐具戒释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