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法对首

2026-04-21 17:57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众法对首者。本是僧秉,别人非分。道在兼济,故通于下。如忏舍灭恶之方,说恣清心之术。若不许者,教非通赡,不济时缘。故两被单对,俱成惠及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众法对首。文中,辄举舍堕说恣;而得施亡物,资身所须,亦是机要。两被单对者,除舍堕外,说恣等四,通下二位。单即心念,对即对首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三二·一七)

上一篇:众学篇开缘 下一篇:众法对首五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说欲不障道违僧谏戒犯缘
羯磨秉结必遵四制
狂痴法
摄僧作法界三种
差往王城结集法
三宝物瞻待道俗法
受具戒教授师单白入众
露地敷僧物戒开缘
过量尼师坛戒制意
羯磨皆须坐秉
犯罪心错误义
众学篇开缘
摄僧作法界
差分卧具法
三宝物当分互用
受具戒所对七境
五篇篇义
羯磨疏杂法住持篇第十
摄僧人法二同界
差人行筹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