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戒人重余轻

2025-05-21 02:02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(一、约缘胜劣)杀相亦尔,人重余轻。何以知者?亦由人趣报胜,根器有缘,能修诸善,出家成圣。然彼形心,俱是道器;今若加害,断彼相续,即是障道,为过情深,故制极重。余趣反上,报微故轻。是以多云,三归、五戒、木叉解脱,沙门四果、佛、及辟支,必在人道,漏尽成圣。故有损害,便得重罪。天虽报胜,不能出家以成僧宝。(二、约事希数)又复趣别,相杀义希;故就此义,害得轻罪。”(戒疏记卷五·一三·五)

上一篇:杀初二三果不犯逆 下一篇:杀畜生二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羯磨疏诸众安居法篇第六
犯不净行
摄僧三小界自恣小界结法并解
展转净施之三转
三宝物互用通塞
受具戒十种缘起方便
共未受具人宿过限戒缘起
震岭
过前求雨衣过前用戒犯缘
说戒非时和
羯磨疏诸界结解篇第二
业可忏不可忏
犍闼婆
众学篇制意
摄僧三小界结法
展转净主通五众
三宝物互用犯相
共未受具人宿过限戒犯缘
雨衣尺量
过前求雨衣过前用戒犯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