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戒人重余轻

2025-05-21 02:02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(一、约缘胜劣)杀相亦尔,人重余轻。何以知者?亦由人趣报胜,根器有缘,能修诸善,出家成圣。然彼形心,俱是道器;今若加害,断彼相续,即是障道,为过情深,故制极重。余趣反上,报微故轻。是以多云,三归、五戒、木叉解脱,沙门四果、佛、及辟支,必在人道,漏尽成圣。故有损害,便得重罪。天虽报胜,不能出家以成僧宝。(二、约事希数)又复趣别,相杀义希;故就此义,害得轻罪。”(戒疏记卷五·一三·五)

上一篇:杀初二三果不犯逆 下一篇:杀畜生二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大盗戒盗非人物结罪
谏瞋舍三宝法
摄僧自然界
比丘着用离俗法
上座
羯磨不得师心
曼石
钵器制意
突吉罗罪误心犯相
僧寺不得畜猫狗
钵色如非
衣说净法
四药二受防二十一罪
顾视白衣舍戒释名
安居受日五缘
溢钵受食戒缘起
涅槃僧带系
戒羸
具戒境量
掉臂行白衣舍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