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法尼名体

2025-05-21 01:48

亦名:本法人名体

子题:本法尼体是下位、本法尼名同上位

行事钞·尼众别行篇:“问:‘本法人,名作何等,有戒以不?’答:‘但是戒缘,未发具足。而律中名为比丘尼也。’”资持记释云:“以受本法,三位不收,故双牒名体,问以决之。答中,初答体。言戒缘者,是正受方便故。问:‘既加羯磨,理必发体,既不发体,用受何为?’问:‘五为十缘,十为具缘,五、十,二戒,各自有体,本法无体,其意云何?’而下,次答名。由未发戒,体是下位,由加本法,名同上位,以于三众,无所收故。”(事钞记卷四二·四·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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谛听善思念之
背请戒中舍请法
欲之与欲现身相
理忏灭业义
破僧就时分别
摄僧戒场唱相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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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具戒羯磨竟处
出家布萨法
亡物分法
非时入聚落应嘱授
过限急索衣戒开缘
请处
听门众器
欲之与欲制意
理忏灭业
破僧就方分别
三举人行处
受具戒竟记其时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