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法尼名体

2025-05-21 01:48

亦名:本法人名体

子题:本法尼体是下位、本法尼名同上位

行事钞·尼众别行篇:“问:‘本法人,名作何等,有戒以不?’答:‘但是戒缘,未发具足。而律中名为比丘尼也。’”资持记释云:“以受本法,三位不收,故双牒名体,问以决之。答中,初答体。言戒缘者,是正受方便故。问:‘既加羯磨,理必发体,既不发体,用受何为?’问:‘五为十缘,十为具缘,五、十,二戒,各自有体,本法无体,其意云何?’而下,次答名。由未发戒,体是下位,由加本法,名同上位,以于三众,无所收故。”(事钞记卷四二·四·五)

上一篇:本法受已经宿往僧中得罪 下一篇:本法尼安置仪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食知节量
观合战戒犯缘
与贼期行戒开缘
法聪律师
涕唾佛塔边戒开缘
尼畜弟子律制二十余戒
坏生种戒制意
僧法羯磨
别众食戒开缘
中国
食为大患故须作观
观合战戒持相
与贼期行戒缘起
法聚
比丘出行法
涕唾佛塔边戒缘起
尼无二不定戒
嫌骂知事戒开缘
增戒学
僧残须二十僧出罪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