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僧得施分法

2026-04-21 18:32

亦名:僧得施分法、分僧物法、十方现前物分法

子题:僧得施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分僧物者,既僧得施,不私专己。先以法告,后依法分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僧得施,即十方现前物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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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子辞和尚白谢法
犍槌
百一供身受法
摄僧戒场内外先后
五藏
白毛卧具戒开缘
长老
欲法诸部通塞
遮不至白衣家羯磨
众法对首
食尼指授食戒开缘
迦絺那衣加受制法
受具戒三遮定不得戒
自恣制意
拂之受用法
生种有五
打静法
掉臂行白衣舍戒开缘
覆处敷僧物戒开缘
讥诃教授者戒犯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