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施僧得施分法

2026-04-21 18:32

亦名:僧得施分法、分僧物法、十方现前物分法

子题:僧得施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分僧物者,既僧得施,不私专己。先以法告,后依法分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僧得施,即十方现前物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一八·一四)

上一篇:檀越施二部现前得施法 下一篇:檀越施时僧得施可给难事破夏人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僧次请福大别请
使非亲尼浣羊毛戒犯缘
食时立观有教
覆处敷僧物戒缘起
与欲后悔戒制意
治法七种
比丘供养父母以法开悟
尼师徒相摄诸行
戒为三宝舟航
嫌骂
僧房衣
使非亲尼浣羊毛戒制意
不足数隔障人
覆处敷僧物戒犯缘
与尼坐戒开缘
治恶比丘
比丘供给老病父母
尼差人自恣法
戒为一切善法住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