钵之受法

2025-05-21 01:41

亦名:受钵法、钵多罗受法

行事钞·钵器制听篇:“加受法。四分无文,但言应受持之,今用他部文。十诵云:‘大德一心念,我某甲,此钵多罗应量受,常用故。’三说。善见云,若无人时,得独受持钵。文准上。僧祇云,若十日内舍故受新,十日一易。观其文意,似是独住比丘法。”(事钞记卷三五·七·一四)随机羯磨·衣药受净篇:“受钵多罗法。……律无受法,准十诵云云:‘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,此钵多罗,应量受,常用故。’三说。善见云,若无人时独受持钵,即准上文。其尼等四众亦准此。若舍故受新,并准前上。”(随机羯磨卷下·四·八)

上一篇:系头物 下一篇:钵之受用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