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处所法

2025-05-21 01:41

亦名:觅罪相法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罪处所[法]者,初未言告,便引重罪。及至勘刻,遂转引轻。审其情实,前言应是。故加治法,征取本愆,故曰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罪处所,即戒本觅罪相也。律因象力比丘善能论义,得外道切问,不能通,便作妄语;初自泛说;及僧中问,复加文饰;如文所叙。刻,推也。”(业疏记卷三·二九·八)

上一篇:罪不罪不可得 下一篇:罪处所缘起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僧寺饮食通塞
五种法令正法久住
尼三众行往法
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
顾视白衣舍戒开缘
式叉摩那
钱有八种
五篇通名
檀越施时僧得施法
捉宝戒释名
溢钵受食戒开缘
自恣缘起
黑毛卧具戒释名
尸罗九义
想知二心同异
着新衣戒衣作净之意
不学无知止持可学事法九句三品
常坐不卧
食尼指授食戒犯缘
食后说法有四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