羯磨僧尼不得互作除三法

2025-05-21 01:40

亦名:僧尼二众不得互作羯磨除三法

资持记释云:“问互作中,以僧尼位别,不容参滥,故须简示。答中,初,明尼为僧作。文中三法。由僧非法,尼无奉敬,恐违敬教,得法方开。然下无屈上,止得遥加,故云不须等。次,明僧为尼作。三并现前。四分更有舍教授法,亦同遥被。”(事钞记卷五·五七·一)

上一篇:羯磨人选 下一篇:羯磨功能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避恶众生法
行事钞结界方法篇第六
自恣五德举罪五德
毗舍离
畜种植生种开制
福出净田道起少欲
安居忘成法
广略二教相成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最重
受戒得戒和尚不现前得戒与否
别众食戒僧次请犯相
亡物负债进否
不学灭法
非衣
遗落食戒开缘
行事钞篇聚名报篇第十三
自恣五人僧法
毗尼藏昔传分判明今取舍
畜众物开缘
破重戒不得再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