羯磨疏诸界结解篇第二

2025-05-21 01:39

亦名:诸界结解篇、结解诸界篇

羯磨疏·诸界结解篇:“诸界结解篇第二。(一、明位次)此篇明界,界别众多。随位以摄。文列三种,人、衣、食也。据律前后,依缘显相,今集法者,举例次之。(二、叙所以)先明摄僧者,良由法假人弘,弘之有本。若非限约,何知和别?故前结界,用通僧体。于此别住,必奉六和。和相显者,勿过三业。所以因之,令无别众。人既同依,众法斯辨,资济开通,理有成务。外衣内药,形别有须。故次摄僧,两缘随立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诸界结解篇,篇目中。如文三种;人中含七,故云诸界。结谓心业要缘,解即舍本期业。”(业疏记卷七·二·一五)

上一篇:羯磨疏诸戒受法篇第三 下一篇:羯磨疏诸众安居法篇第六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