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恣第二增法

2025-05-21 01:37

亦名:第二诤增自恣法

子题:后夏、强和合自恣

羯磨疏·集法缘成篇:“第二增者,凶恶不忍,本界未和,故来异住,望同清荡。已来不首,即是无惭。纵有举处,恐增[斗@斫]乱。故抑且停,更尽后夏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已来不首,谓从前至今,首即是伏。纵下,释通不举所以。即八月半。问:‘后夏若来,为更增不?’答:‘律令强和合自恣,谓恐废众法,强与和合。说戒亦尔。唯开二增。’”(业疏记卷三·八·四)

上一篇:自恣竟客僧来 下一篇:自恣缘起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头陀比丘不差为知事
重宝似宝
行事钞道俗七部立教通局意
自恣尼来请出过法
水中戏戒开缘
畜钱宝戒释名
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释名
安居须依五种律师
式叉摩那学法犯相
大盗戒开缘
受礼慰劳
依止人者十种
似宝数珠入轻
不得辄信举罪人语
头陀比丘
重增无知罪就事结堕
行事钞通辨羯磨篇第五
自恣小界
水中戏戒缘起
畜钱宝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