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犯缘

2025-05-21 01:36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五缘:一、是外道,二、知,三、自与食,四、非置地使人,五、彼手受。便犯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三)

戒本疏·九十单提法:“论犯六缘:一、是出家外道。以在家者但犯小罪;由出家名同,真伪难别,生人惑倒故重。二、知是。三、非亲里。开与父母。僧祇中,父母兄弟外道出家者,使净人与;无者语令自取;若嫌者,答云汝出家不得处,佛制戒如是,不食者随意。四、是食。除与衣犯小罪。五、自手与。以食味是通,理无独食;置地使人,不生惑倒故开。六、领受。犯。”(戒疏记卷一四·七一·一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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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