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5-05-21 01:36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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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事钞尼众别行篇第二十九
背请戒开施衣时缘义
欲法唯除结界
用虫水戒制意
破僧违谏戒犯缘
安居受日心念法
床上礼佛开湿处
三衣作法应马齿缝
受具戒请师法立弟子缘
出家行凡罪行
亡物嘱授人物差别
不受谏戒开缘
非时浆
道刑与俗刑
行事钞导俗化方篇第二十四
背请戒释名
欲法不须牒缘
用水法
破僧违谏戒犯相
安居受日尼唯开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