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5-05-21 01:36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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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丘
尼四独戒独入村犯缘
戒是无上菩提本
淫欲即是道
和合有三种
僧寺不得畜女净人
作骨牙角针筒戒犯缘
不足数别住
食家强坐戒犯缘
覆钵法
与尼同乘舟戒犯缘
沙弥自恣法
毁毗尼戒杂碎戒
尼四依法
戒德高胜
和合
僧宝通佛宝法宝
作骨牙角针筒戒制意
不足数僧祇九人
食家强坐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