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合有三种

2025-05-21 10:47

亦名:三种和合

子题:应来者来、应与欲者与欲、现前得诃者不诃、身别、心别、口别

含注戒本·戒经序:“和合。时有与同师知识,别部说戒。法当尊重承事恭敬,布萨一处住,和合说戒,违者与罪。佛言有三种和合:一、应来者来,二、应与欲者与欲,三、现前得诃者不诃。反此别众也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二·五)

戒本疏·释戒经序:“(一、释制缘)注中引与师友别说戒者,为表教法所被,元在机缘,缘有和别。即界无二,远表无我之理,近成兼济之能,故须尊重承事,用开相利之道也。(二、释和别)有三种和下,开其相也。初和身集也,二、心,三、口也。反成别众者,以僧之为义,同具六和,三业片乖,不名僧务;广如彼说也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释注中,初文,前释缘起。教法即和合之制。在机缘者,显教不孤起。缘和别者,同师是和,别部即别。即下,释制意。未证真理,即事表之,故云远也。兼济谓自他二利。能,谓功德。次和别中,初释三和。上但通制,此分三相,故云开也。反下,释三别。谓应来者不来,是身别;应与欲者不与欲来,是心别;现前得诃者诃,是口别。具六和者,且通举之;此中但取相和,故下别指三业;余三体和,属下僧集。下指如彼,即羯磨疏。”(戒疏记卷二·六五·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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