覆处敷僧物戒犯缘

2025-05-21 01:27

戒本疏·九十单提法:“(一、列示)六缘成犯:一、僧物,二、知是,三、屏处,四、已受用,五、去不举,六、过限。犯。(二、辨离)所以离[分为露地、覆处敷僧物戒]者:一、屏露异。二、得罪时异。露则出门;屏则出界,决意绝还,如上出界,若暂非永,过三夜犯。三、开缘不同。露则两相缓急,屏则开于二夜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辨离中,三别。二、得罪者,此由物坏迟疾不同,故分制限;露唯出门屏分永暂,如文可知。三、中露开缓急者,缓即嘱付等,急即雨中还。”(戒疏记卷一三·六○·一四)

上一篇:覆处敷僧物戒制意 下一篇:覆处敷僧物戒缘起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遮不至白衣家法并解
行事钞持犯方轨篇第十五
腻手捉饮器戒缘起
欲清净
界别有三
破寺恶报
安居受日约事长短
度减年受具戒开数胎中月等
三衣功用
受学家食戒缘起
出家须舍利
亡物对首分法
不受食戒所受食
非时食戒定时节
违谏五戒谏同罪别
行事钞忏六聚法篇第十六
脱脚床
欲法开缘
用虫水戒开缘
破内外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