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分取衣戒犯缘

2025-05-21 01:22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六缘成犯:一、比丘失夺三衣。二、非亲居士。三、为失夺故施,若非随受不犯。四、知为失夺故受。五、过知足,谓失一受一之类,是过限也。……六、领受。便犯。”(戒疏记卷一一·四七·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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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巡比丘房意
受具戒教授师单白入众立处
归依法即归依自他尽处
摄衣界
安居法
大盗戒盗非人物结罪
谏瞋舍三宝法
摄僧自然界
比丘着用离俗法
上座
羯磨不得师心
曼石
钵器制意
僧寺不得畜猫狗
钵色如非
衣说净法
四药二受防二十一罪
顾视白衣舍戒释名
安居受日五缘
溢钵受食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