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竟收敛法

2025-05-21 01:18

子题:行水

资持记释云:“又下,次明余食。恐谓僧余,不应与俗。准此明开;寺中应闭。次科,经中行水,谓别器盛贮;以备食时涤手,食讫澡漱。不同今时洒手而已。仍引杂含,证用澡漱。”(事钞记卷三八·二五·八)

上一篇:食知节量 下一篇:食处过受戒制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非时食戒急护
五篇七聚名相
非时入聚落戒开缘
非时食戒缘起
食失受法
说戒事废故动幽呵
水中戏戒犯缘
用虫水戒为约用水不约虫死
应灭摈
不得满数不得诃
头陀四位
释子
行事钞资持记会本
自恣在十五日仍不得出界
水中戏戒制意
畜钱宝戒制意
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犯相
安居竟作四事
式叉摩那制立两缘
大盗戒转想结罪轻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