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处过受戒犯缘

2025-05-21 01:18

亦名:施一食过受戒犯缘、一食过受戒犯缘

戒本疏·九十单提法:“论犯五缘:一、非亲居士,限施一食;二、知;三、无病请缘;四、过受;五、咽。结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列缘,第一言非亲者,三处并无明判;义准亲缘,理通过受;故特标简亲无犯也。”(戒疏记卷一四·二五·一五)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五缘:一、施主期限一食;二、知是;三、重过受;四、无因缘;五、食。便犯。”(事钞记卷二三·一八·九)

上一篇:食处过受戒制意 下一篇:食处过受戒缘起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安居忘不受日开制
广略二教所为四别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
受戒问遮难须先教授令知体相
别众食戒三位明别
亡物负债债息异处差别
不善心犯戒
非疑过分
遗落食戒释名
行事钞瞻病送终篇第二十六
自恣五人以上僧法
毗尼藏昔传分判
畜畜生开制
破羯磨僧
安居心念法
广教兴立所由
大盗戒盗僧园果木
受戒前须忏净方堪圣法
别众足数四句
亡物处判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