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

2025-05-21 00:02

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 p0523

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何处能入所应知相
易养
变似义及变似有情
生如来家
五种故思造业
应如是住
我分别
变赤
无警觉法
遍计所执自性无量差别
菩提分法所缘相
补特伽罗无我
无为解脱
老位差别
第三地菩萨相
乐俱行法
王恩惠猛利
所有无常
诸识得名随根非境
八大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