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

2025-05-21 00:02

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 p0523

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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界善巧
界法无量作意
思择力能与三处羞耻为伴
遂求忍
道义
爱敬
易满
法增上
于诸善品加行处所成就轨则
非有为所缘法
利他中不欲行障
诸圣弟子二种杂染
远离杀生
见灭所断烦恼部
有爱味无爱味法
观察事道
正行无上
类有四种
慧光
生苦之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