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

2025-05-21 00:02

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 p0523

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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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故求闻正法
解脱次第
惭愧
见他愁恼不往开解戒
因摄果摄自利利他
如来十号
有寻有伺等三地
转五蕴依得五自在
末陀
体比量
影像随观
四不定下上相起
四业
心狂
五力能生吉祥吉祥亦有五种
不善
变吐
三种无性非性全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