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

2025-05-21 00:02

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 p0523

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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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身略由三处应知依止
戒体惟色
我非实有证成道理
转依六种
逮得一切佛平等性
慧财
我劣慢类
自性空
如来心生起相
有执无执杂染清净记
应远离乐
断有五种
默然业
出离制立
释难
四大种
四种现量
心随转法
不系受
五事一异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