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

2025-05-21 00:02

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 p0523

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三种梵志
七种真如作意
倒离
菩萨能生净信所有譬喻
最初生起证
无受生种子
留多寿行
破他义有三路
无病
修行眼根律仪乃至意根律仪
修道所断诸漏
甚深慧
苦法智忍
慧无堕
过去与尽四句分别
慈愍观六事差别
彼同分色
依躭嗜喜
法身由五自在而得自在
非得与所不得法各有三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