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

2025-05-21 00:02

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 p0523

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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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道位无退
所缘随增及相应随增
振动
三自性生不生等分别
任持长养有四种
害为正法论
四缘多起悲心
食不知量
无生法忍由三自性建立
到源底
诸识俱有差别
毕竟及不毕竟自利利他
三法能令获得速疾通慧
生死
僧证净
有对触
无得不思议
受用欲尘与受用正法五相差别
谛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