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

2025-05-21 00:02

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 p0523

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上一篇:犯根本罪舍出家戒 下一篇:由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二种有
无施与无爱养无祠祀
闻六种分别
菩萨六根猛利
无贪
殊胜
海有二种
现行绮语
无增上慢出离安住心
躭嗜
苦等诸智为得清净因
相违识相智
驰走
意识
极微是慧眼、法眼佛眼所行境界
恶业道于何处起
知时五相
空三摩地亦名无相
于内身等住循身等观
非心俱住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