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

2025-05-21 00:02

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 p0523

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上一篇:犯根本罪舍出家戒 下一篇:由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懮根非异熟
审虑所缘
诃摈
轻安相
见及如理胜
本生
色等外法非别实有
有对无对差别
识缘名色与名色缘识差别
正念迹
萨迦耶见性别
熏习相
生流转
四无色蕴名名
分舍利窣堵波
六现观自性非自性分别
五事有执受无执受分别
五语路
羸劣对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