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

2025-05-21 00:02

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 p0523

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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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分摄
波罗蜜多清净相七种
于食能坏亲爱所作过患
非业俱有法
利慧
论圆满
遮止不平等食
摧伏对治
见清净十相
有执受无执受
愿波罗蜜多
正行者
领受粗重
生不定
四无碍解加行
文巧
分别记与反诘记差别
六种言说道理说诸缘起
五损减
九种心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