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所

2025-05-20 05:19

(术语)二法对待之时,自动之法,谓为能。不动之法,谓为所。如能缘所缘能见所见等。世言原告,即为能告。被告即为所告也。金刚经新注一曰:般若妙理亡能所,绝待对。

上一篇:能门 下一篇:能持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大日经三句
佛界
佛魔
上肩顺转
荐亡幡
净侣
究竟位
执持识
百众学
流通
昙柯迦罗
毕竟成佛道路
寂然护摩
悲敬二田
理智
欲钩
焚香
吉祥悔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