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所

2025-05-20 05:19

(术语)二法对待之时,自动之法,谓为能。不动之法,谓为所。如能缘所缘能见所见等。世言原告,即为能告。被告即为所告也。金刚经新注一曰:般若妙理亡能所,绝待对。

上一篇:能门 下一篇:能持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三苦
大号叫地狱
堂达
十因十果
五种不退
独觉舍悲障
世尊初生
摩诃迦旃延
谟贺
安详
八念
大火聚
三部色
快乐无退乐
劝发诸王要偈
六种决定
那伽室利
三七日思惟
日曜
六度果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