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家所共

2025-05-20 22:20

(术语)世之财物,为王与贼、火、水、恶子等五家之共有物,不能独用之也。智度论十一曰:富贵虽乐,一切无常,五家所共,令人心散轻躁不定。同十三曰:勤苦求财,五家所共,若王若贼若火若水若不爱子用,乃至藏埋亦失。大疏八曰:我今舍世间所爱之财,五家所共,多诸过患,用贸无上法宝正法之财。

上一篇:五家七宗 下一篇:五时教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无余涅槃
理体
无学
无瞋
一切真言主
无遮会
发起
华束台
利乐有情
无著戒
授手
一百八臂金刚藏王
华藏世界成佛
道场树
菩提分
乐邦
眼识
教体
菩提流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