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说

2025-05-20 19:52

【应说】 p1398

瑜伽十七卷八页云:此四颂中,初言应说者:谓一切有为法。所以者何?诸有为法,皆三种言事之所摄故。今此义中,说妙五欲,以为应说。又妙五欲,诸余沙门婆罗门等,从施主边,以言求索;故名应说。又诸君主,于妙五欲,从仆使等,以言呼召,而受用之。由是因缘,亦名应说。又诸受欲者,于妙五欲,不能自然善知过患;惟除诸佛,及佛弟子,为其宣说彼过患已,乃能了知。由是因缘,亦名应说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因相应因不相应法
如来身常
有功用运转作意
转变秘密
白生类补特伽罗生起黑法
生般涅槃
四种得自体差别
四相
不信
三种律仪所从得异
二缘不能修习四种念住
七种真如
无可缘识现可得智
无犯
贪欲业道
顶法
唯感身受业
无依语
律仪所摄业
种姓相于后法中超过六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