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家所共

2025-05-20 19:32

谓世间财物为王、贼、火、水、恶子等五家所共有,以其不能独用,故无须强求。大智度论卷十一(大二五·一四二中):“富贵虽乐,一切无常,五家所共,令人心散轻躁不定。” p1130

上一篇:五家宗派 下一篇:五家参详要路门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心道
四陀罗尼
锦包特石
乌卡拉
随相十地
四大元无主
文觉
索欲问和
从伦
太粗生
五姓
经轨
歌呗
佛田
特牛生儿
方丈
鸯输伐摩王
阙无
鼻识
风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