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祇户

2025-05-20 07:45

北魏僧官所辖之民户,约设于北魏皇兴末年至延兴年间(约470~475)。乃因沙门统(佛教统制官)昙曜之奏请,而与佛图户同时设置者。与佛图户构成北魏寺院经济之组成部分。

僧祇户每年以谷物六十斛(唐制为三千六百升)纳入僧曹(管辖寺院之总机关),以备饥馑时供给寺院僧徒或贷予贫民之用。此种谷物称为僧祇粟。盖与梁武帝所设之无尽藏类似。其所贷出之粟,则于丰年时归还。僧祇粟由僧人负责管理,其后逐渐衍为寺院僧徒所私有,而失其原来之功能。北周武帝建德三年(574)灭佛,遂废之。[佛祖统纪卷三十八、资治通鉴卷一三二刘宋泰始五年条、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、支那佛教史研究(冢本善隆)] p57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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